| 第十二届“重庆青年五四奖章”短信投票须知 |
|
为进一步体现第十二届“重庆青年五四奖章”评选表彰工作中的群众参与性和公开、公平、公正的原则,让社会各界群众参与第十二届“重庆青年五四奖章”评选推荐工作,根据《“重庆青年五四奖章”评选办法(试行)》的规定,决定开展群众投票工作。现将群众投票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|
一、群众投票形式
|
群众投票以手机短信投票方式进行。
|
二、群众投票分值比例
|
群众投票结果以40%的权重计入正式候选人总得分数。
|
三、群众投票时间:
|
| 2008年4月3日至2008年4月13日 |
四、群众短信投票具体方式
|
每一位候选人对应一个阿拉伯数字短信代码。发送ZT+候选人代码可进行投票,每条短信中必须包含5至15个代码,即每次必须必须选5-15个候选人,少于5个或多于15个代码均为无效票;同一条短信中,同一个候选人的代码不能出现两次,否则为无效票;无对应候选人代码的投票为无效票;每一手机投票上限为30条,超过为无效票。 例如:当您为代码是11、12、13、14、15的五位候选人投票时,请编辑短信“ZT1112131415或者ZT11 12 13 14 15”后,移动用户发送至10620637,联通用户发送至10620637或10655871(两个投票端口均有效),信息费1.0元/条(不含通讯费)。
|
| |
第十二届“重庆青年五四奖章”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7年4月3日 |